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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宝生物:监事会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2-07-01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审阅了《包头东宝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包头东宝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司全体监事本着审慎、负责
的态度,对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2、公司监事列席了审议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在审议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时,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在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
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
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
加本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深化公司激励体系,健全公司长期、
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
力、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
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提交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