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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宝生物: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7-18  

                        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2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7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7 月 18 日(星期一),其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交 易 所交 易 系 统 投 票时 间为 2022 年 7 月 18 日 ( 星 期
一)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18 日(星期
一)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 46
号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爱国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7 月 1 日以公告形
式发出。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5 人,代表股份 37,128,951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6.2548%;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 19 人,代表股
份 31,829,15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36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779,7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80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27,049,451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4.556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27,072,951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4.56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3,50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4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27,049,45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5568%。
    8、其他人员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董事长王爱
国先生、董事刘燕女士、独立董事高德步先生、额尔敦陶克涛先生、监事会主席
周兴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世律
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每项会议议
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936,4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1953%;
反对 89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80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股东刘芳先生、王富荣先生、贾利明先生、王刚先生、于建华先生、
贺志贤女士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份额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180,2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026%;
反对 89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29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00%。中小股东贺志贤女士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份额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936,4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1953%;
反对 89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80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股东刘芳先生、王富荣先生、贾利明先生、王刚先生、于建华先生、
贺志贤女士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份额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180,2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026%;
反对 89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29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00%。中小股东贺志贤女士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份额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 授权董事会负责审议和修改本计划;
    (2) 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融资;
    (3)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
调整;
    (4) 授权董事会对本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 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托管人等,并签
署相关协议;
    (7) 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敏感期等情况,导致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
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延长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
    (8) 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根据
公司实际情况,变更资金来源和股份来源,按照本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
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
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
    (9) 授权董事会对《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进行修改;
    (10) 授权董事会对《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摘要进行修改;
    (11)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936,4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1953%;
反对 89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80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000%,股东刘芳先生、王富荣先生、贾利明先生、王刚先生、于建华先生、
贺志贤女士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份额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180,2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026%;
反对 89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29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000%。中小股东贺志贤女士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份额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世律师事务所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