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东宝生物: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8-29  

                        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8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方式:现场与通讯方式结合。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上午 10:00 在包头稀土高新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
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3、会议出席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现
场出席 3 名,通讯出席 4 名)。董事长王爱国先生、董事王富荣先生、董事刘燕
女士、独立董事高德步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刘芳先生、独立董
事任斌先生、额尔敦陶克涛先生出席了现场会议。
    4、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兴先生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监事于
建华先生、杜学文先生、副总经理贾利明先生、王刚先生、财务总监郝海青先生、
董事会秘书单华夷女士列席了现场会议。
    5、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爱国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有关议案并进行了表决。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
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 年半
年度报告》及《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原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基础上,申请增加授信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累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最终金额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新增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实际授信额度、期限以及具体使用情况以公司/子
公司与各授信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在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前提下,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批准本次申请增加授信事宜,同时授权公司/子公司董事
长签署上述新增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抵押、担保
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授信、贷
款、抵押、担保等有关事宜。上述新增 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
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授信额度内由公司/子公司根据
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是根据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做出的审慎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
发展需要,是公司从长远利益出发及青岛益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发展需
求所做出的重要决策,有利于提升拓展公司发展空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表决获通过。董事王爱国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属公司关联自然人,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
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控股子
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
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
规模、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表决获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 2022 年上半年相关事项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