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生物: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22-09-15
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4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生物”或“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变更相关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披露了《2020 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3058 号)同意注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728,875
股,发行价格为 5.60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7,281,700.00 元,扣
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0,588,219.76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396,693,480.24 元,用于实施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生态资源
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年产 5 万吨绿色生态有机肥项目和废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以
及补充流动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对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
华验字[2021]000351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
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东宝大田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原开立账户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包头东宝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
49070078801900000207
物技术股份 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目
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155670162405 年产 5 万吨绿色生态有机肥项目
司包头市九原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910000010120100109202 废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司呼和浩特分行
内蒙古东宝 1、年产 5 万吨绿色生态有机肥项目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大田生物科 14650000000798667
司包头分行
技有限公司 2、废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其中,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
和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2022 年 8 月 2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胶原蛋白肽营
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变更后,用于实施“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
化项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保障“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项目”的顺利推进,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公司同意变更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在完成募集资金专户变
更手续后,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益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
青生物”)、开设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签订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原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9070078801900000207)将在
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完成开立后且东宝生物向益青生物完成增资后办理注销,相关
情况公司将及时披露。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益青生物董事长或其授权
代表签署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有关协议等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益青生
物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的变更、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原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的注销)等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三、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董事会出具的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
案》,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调整与经营管理需
要作出,有助于保障“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项目”的顺利推进,进一步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益青生物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
署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有关协议等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益青生物管理
层具体办理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的变更、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原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
等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
案》,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是根据公司业务战略调整与经营管理需要
作出,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是基于募投项目变更与经营管理需要作出,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事项内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招商证券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