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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宝生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2-12-3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东宝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文雯                      联系电话:021-58835130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露                        联系电话:021-5883513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黄文雯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8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2 年 12 月 14 日至 18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历次三会会议材料;查阅公司章程、公司现行有效的制度和内控制度等
各项规章制度;了解公司基本制度的执行情况;了解公司治理的基本业务情况,核查是否存
在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等违规情况;取得公司组织结构图、定期报告、股东名册
等资料;实地查看公司经营场所;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
                                                                     √
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
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
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
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公司的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稽核部门设置情况、检查
了公司内控制度以及内部审计制度的执行情况;查看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资料及内部审计部
门出具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取得公司合同台账、抽查用章记录;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
                                                                     √
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           √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
                                                              √
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
                                                              √
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与信息披露相关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审批流程及公司公告;取得
公司信息披露报送文件;了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抽取公司内幕信息公告及相关
文件;查阅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
                                                              √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管理等相关制度文件;查阅三会相关决
策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查询公司承诺履行情况;搜索主要媒体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的相关报道;取得关联方清单及关联方交易材料;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
                                                                           √
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
                                                                           √
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决议文件、取得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取得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及相关的会议审批文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出进行抽凭;查阅与募集资金使用
有关的公告文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
                                                                √
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        √
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
                                                                √
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内容;了解公司所在行业情况,查询
行业相关政策文件及研究报告;核查公司业绩与行业情况是否匹配;取得公司前五大客户、
供应商合同,对收入、采购进行抽凭;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注 1)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看公司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做出的承诺,了解承诺履行
情况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查阅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
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一)相关问题:
    本保荐人现场核查未发现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履行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二)需要说明的事项:
    注 1、2022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0,604.3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1.26%;
实现归母净利润 8,778.4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38.68%;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 8,307.6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76.44%。公司收入增长主要是因为:①明胶系列产品业务稳步发
展,市场需求向好,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②胶原蛋白系列产品业务稳步发展,收入较上年
同期增加;③本期控股子公司益青生物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收入相应增加,上年同期益青
生物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文雯               徐   露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