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生物: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德步)2023-03-22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高德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高德步,作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2022 年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
实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第八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本着对股东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
以认真勤勉的履职态度,积极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的研究审议;积极与公司沟通、了解公司的经
营状况和经营活动;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按照规定的
程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 3 次会议,实际出席 2 次。
2、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 5 次董事会会议,均亲
自出席,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都做到了认真阅读材料,积极发表意见和
建议,独立行使表决权。公司当年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召集、表决
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人对上述董事会表决议案均投同意
票,无投出弃权或者反对票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次 实出席次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缺席
姓名 未亲自出席会
数 数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议
高德步 5 5 0 5 0 否
3、出席委员会情况
(1)第八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 2 次会议,缺席
0 次。审议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董
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共计 5 项议案。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 7 次会议,缺席 0 次,
分别审议了《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2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关于 2021 年度审计事前沟通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2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共计 23 项议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本人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专业的分析,对公司下列有关事
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或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意见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1、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
意见。
2、独立意见:
(1)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第八届董 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4.24 事会第四 (4)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并调整内部投资结
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
独立意见;
(7)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8)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9)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
2022.6.30 事会第五 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会议
1、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独
立意见。
2、独立意见:
(1)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
(2)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2022.8.25 事会第六 同意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次会议
(3)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
意见;
(4)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独立意
见;
(6)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
2022.9.15 事会第七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会议
1、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并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第八届董
预计额度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2022.10.25 事会第八 同意
2、独立意见:
次会议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并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2 年度,受特定外部环境影响,本人未能现场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本
人通过通讯/视频方式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听取管
理层汇报等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内部控制等情况。本人对报告
期内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均进行了
认真审核。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通过视频、电
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增加日常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的运行动态和了解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报道,
同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发展献计献策,有效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及下
设委员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
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积极参加证监局/上市协会组织的培训
交流,提升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的思想意识。
3、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2023 年,本
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
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
署页)
独立董事:
高德步
2023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