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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力达: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2012-07-1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江
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力达”)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对飞力达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飞力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飞力达物流”)系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为拓展公司业务,满足资金需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上海飞力达物
流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1,000万元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       称:上海飞力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7 月 24 日
    住       所: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富特西二路 11 号 74 号楼 B 部位
    法定代表人:沈黎明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实收资本:2,000 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 册 号:310115001141567
    经营范围: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普通货运(凭许可证

                                      1
经营);保税区内仓储业务(除危险品);商务咨询服务(除经纪);从事货物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保税区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保税区内商
业性简单加工。在上海海关关区各口岸或监管业务集中地从事报关业务(企业经
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11年12月31日/2011年度
                                                        2012年3月31日/
   主要财务指标      (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
                                                          2012年3月
                          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资产总额                             68,660,131.89            74,240,291.46

负债总额                             39,713,103.01            47,256,864.0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39,713,103.01            47,256,864.08

净资产                               28,947,028.88            26,983,427.38

资产负债率                                   57.84%               63.65%
营业收入                            181,838,599.43            44,558,658.14

利润总额                                 9,594,683.89         -1,963,601.50

净利润                                   7,047,104.60         -1,963,601.50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自银行授信批准之日起一年;
    3、担保事项:为上海飞力达物流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申
请授信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
保,也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总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者权益)的比例为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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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认为:飞力达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飞力达物流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
司的业务拓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飞力达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飞力达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同意飞力达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飞力达物流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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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汤迎旭                  刘   冬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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