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08-06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12-042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2012年8月3日下午13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2012年7月28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冯国凯、刘士杰、孙学海及高级管理人员李镭
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黎明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飞力达物流(深圳)有限公司
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500万元的授信融资额度,并由公司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12个月,飞力达物流(深圳)有限公司少数股东
昆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按其股权比例提供相应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授权董
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担保授信融资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财务资助还款计划及担保方式发生变更的
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1500万元向上
海恒荣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为上海恒荣国
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恒荣”)提供15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上
海恒荣拟于2012年7月31日前归还全部借款。公司于2012年6月19日发布了《关于
对上海恒荣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因上海恒荣称其当前资金
周转困难,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上海恒荣归还借款300万元。因上海恒荣流动
资金周转困难,为缓解上海恒荣经营资金压力、正常开展业务,公司拟对上述财
务资助的还款计划及担保方式作相应调整。
同意上海恒荣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31日前归还人民币叁佰万元;
2012年10月30日前归还人民币伍佰万元;2012年12月31日前归还人民币伍佰万
元;2013年3月31日前归还余款贰佰万元并同时承担业务预付款的资金占用费,
同时解除向上海飞力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借款1500万元所提供的股权质押及五
位自然人提供的保证担保,改由自然人王雅军对上海恒荣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500
万元借款及相关财务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承担如因上海恒荣国际物流有
限公司违约所造成上海飞力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损失的全部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