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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力达: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3-07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13-009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2月
2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3月6日在公司六楼会
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
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国凯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相关
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2、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实施、授予与调整》及《江苏飞力达
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即《江苏飞力达
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修订稿,以下简称《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认为公司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获
授条件,据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向满足激励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45万股预留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期为2013年3月6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激励对象张婕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已获得公司同意,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
续 。根据《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九章本激励计划的变更
与终止”以及“第十一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激励
对象张婕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万股按7.13元/股的价格回
购注销,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张婕支付回购价款人民币214,000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
募投项目“昆山现代物流中心项目”的仓库建筑面积由30,000平方米调整至
37,918平方米,并使用超募资金1,960.91万元补充该项目因物价上涨、增加项目
仓库建筑面积而形成的资金缺口。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Hatrans、越海物流在成都合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990万元与Hatrans Logistics (Hong Kong)Limited、
成都越海全球物流有限公司在成都合资设立公司“成都亚欧多联物流有限公司”
(具体以当地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
以货币出资99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3%;Hatrans Logistics
(Hong Kong)Limited以货币出资102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4%;
成都越海全球物流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99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33%。经营范围:班列的运行、报关、保税仓储、公路短驳、贸易等(具体以当
地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
的《关于与Hatrans、越海物流在成都合资设立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