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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力达: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2年度跟踪报告2013-04-0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飞力达
保荐代表人姓名:汤迎旭                   联系方式:0755-86561999/13902967194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冬                     联系方式:0755-86561666/1375101337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4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4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4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3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报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2 次

                                     1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关注事项的次数                 3次
                                              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1 年度持续督
                                              导期间跟踪报告;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飞
                                              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 2011 年年度保荐工作报
                                              告书;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2 年半年度跟
                                              踪报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半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
                                              3、飞力达:2012 年上半年
                                              培训情况的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2 年 7 月 5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1、《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
                                              2、《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
                                              订);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与                 无                    —
                                  2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上述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事项已经
                           飞力达基于与上海恒荣进行国
                                                          公司第二届董事
                           际空运业务合作的考虑,向上海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会第十一次会议
                           恒荣支付了预付款项,但上述合
(包括对外投资、证券投                                    审议通过,独立董
                           作未签订相应的业务合同,公司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事亦对上述对外
                           向上海恒荣提供资金的行为应
套期保值等)                                              提供财务资助事
                           认定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项进行了确认,公
                           该行为在程序上存在瑕疵。
                                                          司对该事项在程
                                                          序上进行了规范。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
                                        无                      —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3
                                      行承诺
1.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
                                          是        —
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
3.避免关联交易和杜绝非经营性资金
                                          是        —
占用承诺
4.公司租赁房产存在产权瑕疵承诺           是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荐
机构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                  无
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 2012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2013 年 4 月 8 日

                              汤迎旭



                                                   2013 年 4 月 8 日

                              刘   冬




    保   荐   机   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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