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2013-04-0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
作为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力达”、“公司”或“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对飞力
达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东吴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等人员
交谈,查阅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前三年公司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013 年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各项
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其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一)公司接受劳务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上年实际发生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额(万元) 发生金额(万 占同类业务
元) 比例(%)
华东物流 0 0 0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淮安华东物流 800 579.23 0.94
小计 800 579.23 0.94
华东物流 2,000 1,724.31 3.35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淮安华东物流 2,500 2,039.37 3.97
小计 4,500 3,763.68 7.32
(二)公司承租资产的关联交易
1
租赁收益
租赁资产 租赁 租赁 租赁收益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情况 租赁收益 对公司影
涉及金额 起始日 终止日 确定依据
响
昆山出口加工 土地使用权
租赁收 益
区保税物流中 3,927.77 万元;
年 租 金 为 参照市场 对公司 营
心四座仓库、集 房 产 8,376.18 2012 年 2013 年
华东物流 飞力仓储 1,200.00 万元/ 租 金 水 业成本 费
装箱堆场、卡口 万元;合计 1月 12 月
年。 平。 用有一 定
及全套附属设 12,303.95 万
影响。
施。 元。
(三)公司租赁办公场所及结算水电费、食堂餐费
公司租赁华东物流的房产作为主要办公场所,租金按照 50 元/月/平方米价格,
水电费及食堂餐费按照市场价格与华东物流进行结算,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 预计发生额
办公场所租金 不超过 300.00 万元
水电费及食堂餐费 不超过 200.00 万元
(四)2013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截至披露日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华东物流 0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淮安华东物流 82.37
华东物流 238.2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淮安华东物流 175.55
三、关联关系与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与交易方关联关系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系公司间接参股公司,公司持有昆山综合保税区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75%股权,昆山综合保税区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持有华东物流 49.99%
股权,通过股权关系,公司可以对华东物流实施重大影响,公司董
1 华东物流
事长沈黎明担任华东物流副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吴有毅担任华东
物流总经理,公司总裁、董事姚勤担任华东物流董事,公司董事钱
康珉担任华东物流监事,构成关联关系。
2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系公司间接参股公司,公司持有昆山综合保税区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75%股权,昆山综合保税区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持有昆山飞力仓储服
务有限公司 75%股权,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飞力达国际物流香港有
限公司持有昆山飞力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25%股权,而昆山飞力仓储
2 淮安华东物流
服务有限公司持有淮安华东物流 29%股权,通过股权关系,公司可
以对淮安华东物流实施重大影响,公司董事长沈黎明担任淮安华东
物流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吴有毅担任淮安华东物流董事、总经理,
公司总裁、董事姚勤担任淮安华东物流董事,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华东物流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7 年 11 月 26 日
住 所:昆山开发区玫瑰路 99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海军
注册资本:6,968.059885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6,968.059885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注 册 号:320583400007089
经营范围:为进出口货物在昆山玉山站通关分流提供订仓、堆存、仓储、国际
货运代理等配套服务;自有房屋出租
主营业务:通关点卡口、场站服务
(2)简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华东物流的总资产为 16,168.47 万元,净资产为
11,098.68 万元。201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487.92 万元,净利润 897.66 万元。
2、淮安华东物流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6 年 6 月 16 日
住 所:淮安经济开发区海口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沈黎明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3
实收资本:1,3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 册 号:320891000000116
经营范围:仓储建设项目筹建;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代理;货物起重、装卸及
相关配套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营业务:通关点卡口、场站服务
(2)简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淮安华东物流的总资产为 2,961.89 万元,净资产为
1,130.21 万元。201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192.32 万元,净利润-338.18 万元。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没有对关联方构成重大依赖,关
联交易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3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本议案以 4 票同意获得通过。公司董事长沈黎明、
副董事长吴有毅、董事姚勤和钱康珉因在关联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管职务,对
此议案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罗正英女士、李鹏南先生、陈剑先生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
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为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
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的关联交易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
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持续性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
4
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飞力达的保荐机构,东吴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计划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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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汤迎旭 刘 冬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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