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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力达: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2013-04-0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

     作为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力达”、“公司”或“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对飞力
达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东吴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等人员
交谈,查阅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前三年公司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013 年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意见、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各项
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其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一)公司接受劳务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上年实际发生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额(万元)       发生金额(万   占同类业务
                                                                    元)         比例(%)

                            华东物流                        0             0              0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淮安华东物流                    800         579.23          0.94
                              小计                        800         579.23          0.94
                            华东物流                    2,000       1,724.31          3.35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淮安华东物流                  2,500       2,039.37          3.97
                              小计                      4,500       3,763.68          7.32

     (二)公司承租资产的关联交易


                                         1
                                                                                                      租赁收益
                                                租赁资产         租赁   租赁                 租赁收益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情况                                                租赁收益            对公司影
                                                涉及金额       起始日   终止日               确定依据
                                                                                                        响
                             昆山出口加工     土地使用权
                                                                                                       租赁收   益
                             区保税物流中     3,927.77 万元;
                                                                             年 租 金 为 参照市场      对公司   营
                             心四座仓库、集   房 产 8,376.18 2012 年 2013 年
华东物流       飞力仓储                                                      1,200.00 万元/ 租 金 水   业成本   费
                             装箱堆场、卡口   万元;合计 1月          12 月
                                                                             年。           平。       用有一   定
                             及全套附属设     12,303.95 万
                                                                                                       影响。
                             施。             元。


        (三)公司租赁办公场所及结算水电费、食堂餐费

        公司租赁华东物流的房产作为主要办公场所,租金按照 50 元/月/平方米价格,
 水电费及食堂餐费按照市场价格与华东物流进行结算,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                                                   预计发生额
 办公场所租金                                                                                 不超过 300.00 万元
 水电费及食堂餐费                                                                             不超过 200.00 万元



        (四)2013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截至披露日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华东物流                                                    0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淮安华东物流                                             82.37
                                                    华东物流                                             238.2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淮安华东物流                                           175.55




        三、关联关系与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与交易方关联关系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系公司间接参股公司,公司持有昆山综合保税区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75%股权,昆山综合保税区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持有华东物流 49.99%
                                                 股权,通过股权关系,公司可以对华东物流实施重大影响,公司董
   1       华东物流
                                                 事长沈黎明担任华东物流副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吴有毅担任华东
                                                 物流总经理,公司总裁、董事姚勤担任华东物流董事,公司董事钱
                                                 康珉担任华东物流监事,构成关联关系。




                                                           2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系公司间接参股公司,公司持有昆山综合保税区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75%股权,昆山综合保税区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持有昆山飞力仓储服
                                   务有限公司 75%股权,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飞力达国际物流香港有
                                   限公司持有昆山飞力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25%股权,而昆山飞力仓储
 2      淮安华东物流
                                   服务有限公司持有淮安华东物流 29%股权,通过股权关系,公司可
                                   以对淮安华东物流实施重大影响,公司董事长沈黎明担任淮安华东
                                   物流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吴有毅担任淮安华东物流董事、总经理,
                                   公司总裁、董事姚勤担任淮安华东物流董事,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华东物流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7 年 11 月 26 日
       住    所:昆山开发区玫瑰路 99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海军
       注册资本:6,968.059885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6,968.059885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注 册 号:320583400007089
       经营范围:为进出口货物在昆山玉山站通关分流提供订仓、堆存、仓储、国际
货运代理等配套服务;自有房屋出租
       主营业务:通关点卡口、场站服务
       (2)简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华东物流的总资产为 16,168.47 万元,净资产为
11,098.68 万元。201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487.92 万元,净利润 897.66 万元。
       2、淮安华东物流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6 年 6 月 16 日
       住    所:淮安经济开发区海口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沈黎明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3
    实收资本:1,3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 册 号:320891000000116
    经营范围:仓储建设项目筹建;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代理;货物起重、装卸及
相关配套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营业务:通关点卡口、场站服务
    (2)简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淮安华东物流的总资产为 2,961.89 万元,净资产为
1,130.21 万元。201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192.32 万元,净利润-338.18 万元。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没有对关联方构成重大依赖,关
联交易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3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本议案以 4 票同意获得通过。公司董事长沈黎明、
副董事长吴有毅、董事姚勤和钱康珉因在关联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管职务,对
此议案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罗正英女士、李鹏南先生、陈剑先生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
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为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
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的关联交易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
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持续性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


                                      4
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飞力达的保荐机构,东吴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计划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无异议。




                                     5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汤迎旭           刘   冬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4 月 8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