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6-07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13-026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于2013年6月7日上午9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5月27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
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冯国凯、刘士杰、孙学海及
高级管理人员李镭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黎明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加通讯表决的方式
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
的议案》。
公司首期股权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并根据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相关事宜,本次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
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7.1万股,占首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1.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决定,
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
期调整对公司整体发展和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将昆山综合保税区物流园项目延期至2013年9月30日,将现代物
流运营网点拓展项目(泰州运营网点)项目延期至 2013年12月31日,将物流智
能化资讯项目延期至2014年6月30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由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出具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明确同意的核查
意见。
项目延期的详细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