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10-21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13-042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1日上午9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0月14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
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冯国凯、刘士杰、孙学海及
高级管理人员李镭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黎明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加通讯表决方式通
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并对上述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同意通过《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65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飞力
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该投资有利于完善公司在上海的业务布局,优化业务结
构和产品,提升公司在该区域的竞争能力,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具体详见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司专项公告《飞力达: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
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为上海飞力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担保有利于促进其经
营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被担保对象上海飞力达物流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
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具体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
露的公司专项公告《飞力达: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
告》
公司监事会已就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已就该议案发表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