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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力达: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3年度跟踪报告2014-04-1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飞力达
保荐代表人姓名:汤迎旭                   联系方式:0755-86561999/13902967194
保荐代表人姓名:曾   亮                  联系方式:0755-86561299/1372874049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6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6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3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2013 年上半年现场检查发
                                                   现,飞力达部分募投项目进
(3)现场检查报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度与招股书披露不符,存在
                                                   延期情形,飞力达已于 2013
                                     1
                                        年 6 月 7 日履行相应募投项
                                        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已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意见,本保荐机构发表
                                        了无异议的意见。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关注事项的次数           3次
                                        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2 年度持续督
                                        导期间跟踪报告;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关于公司 2013 年半年度跟
                                        踪报告;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飞力达 2013 年度培训
                                        情况的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3 年 3 月 7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1、《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
                                        2、《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
                                        法》;
                                        3、《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4、《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2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与
                                    无                     —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
6.关联交易                         无                     —
7.对外担保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证券投
                                    无                     —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
                                    无                     —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3
1.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
                                          是                —
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
3.避免关联交易和杜绝非经营性资金
                                          是                —
占用承诺
4.公司租赁房产存在产权瑕疵承诺           是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是,变更理由为原保荐代表人刘冬从东
                                          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离职。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荐
机构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                          无
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 2013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汤迎旭



                                                   年     月     日

                              曾   亮




    保   荐   机   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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