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间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2013 年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力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飞力达 201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核准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50 号)核准,由主承销 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7 日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2,7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0.00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 540,000,000.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 60,893,7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79,106,300.00 元。该募集资 金已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全部到位。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 苏公 W[2011]B060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201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479,106,300.00 1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324,567,975.16 其中:以前年度金额 204,184,706.74 本年度金额 120,383,268.42 等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154,538,324.84 加: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8,641,009.75 其中:以前年度金额 5,432,413.31 本年度金额 3,208,596.44 等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63,179,334.5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飞力达国际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 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 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在以下5家银行开设了5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为: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活期存款账户 1102023529005439082,该专户仅用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 金使用计划项目;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活期存款账户 32201986436051515518,该专户仅用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综 合保税区物流园建设项目;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城中支行,活期存款账户 10-532101040028931,该专户仅用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现代 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4 、 中 国 银行 股 份 有限 公 司 昆 山经 济 技 术开 发 区 支 行, 活 期 存款 账户 527458324431,该专户仅用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现代物流运营网 点拓展建设项目; 2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活期存款账户 732361082600431556,该专户仅用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智能 化资讯建设项目。 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 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昆山城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这些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 存在问题。 协议约定: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若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时,公司承诺存 单到期后将分别及时转入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 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名称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年末余额 存储方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2023529005439082 35,699,051.07 活期存款 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201986436051515518 87,800,685.46 活期存款 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支行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532101040028931 3,404,804.70 活期存款 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城中支行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 527458324431 51,449.47 活期存款 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 732361082600431556 36,223,343.89 活期存款 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合 计 163,179,334.5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飞力达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3 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7,910.6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038.3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456.7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 项目可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末投资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更项目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承诺投资 进度 到预计 否发生 金投向 (含部分 资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总额 (%)(3)= 效益 重大变 变更)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昆山综合保税区物流园 否 14,603.50 14,603.50 4,933.73 11,249.02 77.03% 2013 年 9 月 30 日 34.63 否 否 项目 昆山现代物流中心项目 否 9,258.63 9,258.63 821.29 9,323.80 100.7% 2012 年 6 月 30 日 369.62 否 否 现代物流运营网点拓展 否 1,727.67 1,727.67 500.00 1,400.00 81.03%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95.04 否 否 项目 物流智能化资讯项目 否 3,588.61 3,588.61 1,181.25 2,281.92 63.59% 2014 年 6 月 30 日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9,178.41 29,178.41 7,436.27 24,254.74 - - 209.21 - - 超募资金投向 昆山现代物流中心项目 - 1,960.91 1,960.91 1,002.05 1,002.05 51.10%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2,000.00 2,000.00 2,000.00 1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5,200.00 5,200.00 3,600.00 5,200.00 1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9,160.91 9,160.91 4,602.05 8,202.05 - - - - - 合计 - 38,339.32 38,339.32 12,038.32 32,456.79 - - 209.2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2013 年 6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昆山综合保税区物流园项目延期至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2013 年 9 月 30 日,将现代物流运营网点拓展项目(泰运营网点)项目延期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将物流智能化资讯项目延期至 2014 年 4 体项目) 6 月 30 日。截至报告期末,昆山现代物流中心项目和昆山综合保税区物流园项目已分别于 2012 年年底和 2013 年 9 月建成并逐渐投入生产, 按照合同尚有部份工程建设等资金未支付。现代物流运营网点拓展项目中重庆项目、吴中项目、泰州项目已按计划完成,达到预期使用状 态。物流智能化资讯项目因市场环境和业务结构有所变化,项目需求整理和设计时间有所增加,延期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未发生重大变化 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超募资金金额为 18,732.22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2011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000 万元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使用 1600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3 年 3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 使用进展情况 缺口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昆山现代物流中心项目”的仓库建筑面积由 30,000 平方米调整至 37,918 平方米,并使用超募资金 1,960.91 万元补充该项目因物价上涨、增加项目仓库建筑面积而形成的资金缺口。2013 年 8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360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经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投入及置换情况 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 6,216.51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使用专户管理,将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公司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5 (二)超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原定拟募集资金为29,178.4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910.63万元, 超募资金为18,732.22万元。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1年7月将超募资金2,000 万元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公司将1,6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昆山现代物流 中心项目”的仓库建筑面积由30,000平方米调整至37,918平方米,并使用超募资金 1,960.91万元补充该项目因物价上涨、增加项目仓库建筑面积而形成的资金缺口;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60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经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剩余 9,571.31万元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将妥善安排并及时披露。 具体使用超募资金情况如下: 1、2011年7月28日归还银行贷款2,000万元。 2、公司于2011年7月28日将1,600万元的超募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2013年3月6日,将募投项目“昆山现代物流中心项目”的仓库建筑面积由 30,000平方米调整至37,918平方米,并使用超募资金1,960.91万元补充该项目因物 价上涨、增加项目仓库建筑面积而形成的资金缺口。 4、2013年8月5日,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6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情况 2013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3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放及置换情况 2013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放及置换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 2013 年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苏公 W[2014]E11637 号《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报告认为,飞力达管理层编制的《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 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飞力达募集资金 2013 年度实际存放与 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 在 2013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内,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三会会议资料、信息 披露文件、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抽查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 使用原始凭证,并通过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进行沟通等 方式,对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存放、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飞力达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 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 7 披露情况一致。 8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2013 年度)》之签 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汤迎旭 曾 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