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5-16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14-024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2014年5月15日上午9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4年5月9日以现场通知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
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冯国凯、刘士杰、孙学海及高级管理人员李镭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沈黎明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沈黎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吴有毅先
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
会届满为止。沈黎明先生、吴有毅先生简历详见2014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下列人员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
下设各委员会的成员结构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董事沈黎明先生、董事吴有毅先生、董事姚勤先生、独
立董事董中浪先生组成,其中沈黎明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曾庆生先生、独立董事罗贵华先生、董事徐卫
球先生组成,其中曾庆生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曾庆生先生、独立董事罗贵华先生、董
事沈黎明先生组成,其中曾庆生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董中浪先生、独立董事罗贵华先生、董事吴有
毅先生组成,其中董中浪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上述各委员会成员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
止。上述董事简历详见2014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董事会聘任姚勤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李镭
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
止。姚勤先生简历、李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一。
根据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董事会聘任王晓娟女士、王佩芳先生、郭秀君女士、
李镭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方晓青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顾海疆先生为公司资
讯总监、褚静女士为公司行政总监、沈丽莉女士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尹玲女士
为公司研发总监,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上
述高管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秘书李镭先生的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梁尚昆先生为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梁尚昆简
历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公司调整后的组
织架构图如下:
股东大会
监事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办公室
审计委员会
总裁
安全管理委员会 审计部
资讯 财务
副总裁 副总裁 副总裁 副总裁
总监 总监
战 供 市 人 财
略 货 运 场 力 信
应 代 管 息 务
输
中 与
投
链 事 事 中 与 理 资
管 管
心 资 事 业 业 心 品 中 源
理 理
业 牌 与 中
管 部 部 管 心 中
部 行 心
理 理 政 心
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不断完善内控体系的需要,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架
构的设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一: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姚勤: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 年 1 月生,本科学历,高级经
济师,长江商学院 EMBA。1986 年起先后就职于昆山汽车客运公司、昆山市汽
车大修厂。1996 年 10 月~2008 年 6 月担任飞力国际董事、总经理。2008 年 6 月
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7.01%的
股份,姚勤先生持有亚通汽修 53.68%的股份,持有飞达投资 28%的股份,间接
持有本公司 13.90%的股份,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姚勤先生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晓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5 月生,硕士学位。1991~2003
年先后就职于西安市长安城堡大酒店、沪士电子(昆山)有限公司,2003~2008
年 6 月期间,历任飞力国际空运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8 年 6 月
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的处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7.01%的股份,
王晓娟女士持有飞达投资 1.11%的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 0.19%的股份,并通过股
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本公司 275,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 0.35%的股份。王晓娟女
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郭秀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3 月生,本科学历。1993~2004
年先后就职于天津市硫酸厂、天津泛艺国际货运代理服务有限公司,2004 年 2
月~2008 年 6 月期间,先后担任飞力国际营销服务中心经理、副总经理。2008 年
6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的处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7.01%的股份,
郭秀君女士持有飞达投资 1.11%的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 0.19%的股份,并通过股
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本公司 294,900 股,合计持有公司 0.37%的股份。郭秀君女
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佩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10 月生,中国人民大学 EMBA。
1992 年 7 月~2000 年 5 月,就职于昆山市客运公司;2000 年 5 月~2008 年 6 月,
担任飞力仓储副总经理。2008 年 6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未受过证券监管
机构的处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7.01%的股份,
王佩芳先生持有飞达投资 1.11%的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 0.19%的股份,并通过股
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本公司 255,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 0.34%的股份。王佩芳先
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镭: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12 月生,本科学历,经济师。
曾先后就职于昆山市信托投资公司第二证券营业部、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山
营业部、创业控股资产经营部,2008 年 6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
裁,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的处罚。
李镭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李镭先生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本公司 225,000 股(0.13%的股份),
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
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方晓青: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 1 月生,大专学历。1979
年起先后就职于四川涪陵市工商银行、昆山市高检基地、昆山市信托投资公司,
1999 年 6 月~2008 年 6 月期间,历任飞力国际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08 年 6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2 年 8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7.01%的股份,
方晓青女士持有飞达投资 1.11%的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 0.19%的股份,并通过股
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本公司 168,750 股,合计持有公司 0.29%的股份。方晓青女
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顾海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10 月生,本科学历。1992
年 8 月~2007 年 1 月曾先后就职于上海港务局、上海美华系统有限公司,2007 年
1 月~2008 年 6 月,担任飞力国际资讯总监。2008 年 6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资讯总
监,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的处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7.01%的股份,
顾海疆先生持有飞达投资 0.93%的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 0.16%的股份,并通过股
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本公司 180,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 0.27%的股份。顾海疆先
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褚静: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 1 月生,上海海事大学 EMBA。
1996 年 3 月~2008 年 6 月期间,先后担任飞力国际职员、主管、副经理、经理、
助理总经理,2008 年 6 月~2010 年 3 月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2010 年 4 月至今
担任本公司行政总监,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的处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7.01%的股份,
褚静女士持有飞达投资 1.11%的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 0.19%的股份,并通过股权
激励计划直接持有本公司 135,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 0.27%的股份。褚静女士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沈丽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1 月生,中国人民大学 EMBA。
1993 年 7 月~1996 年 2 月期间,担任昆山厚声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职员、办公室主
任,1996 年 3 月~2008 年 6 月期间,历任飞力国际职员、销售部主管、客服部主
管、总经理助理。2008 年 6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未受过证券监管
机构的处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7.01%的股份,
沈丽莉女士持有飞达投资 1.11%的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 0.19%的股份,并通过股
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本公司 135,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 0.27%的股份。沈丽莉女
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尹玲: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 4 月生,大专学历,西安交
通大学 EMBA。2001 年 10 月~2002 年 8 月,担任苏州马培德办公用品制造有限公
司客户关系部经理;2002 年 8 月~2008 年 6 月,担任飞力仓储副总经理。2008
年 6 月~2010 年 3 月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2010 年 4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研发总监,
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的处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7.01%的股份,
尹玲女士持有飞达投资 1.11%的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 0.19%的股份,并通过股权
激励计划直接持有本公司 135,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 0.27%的股份。尹玲女士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二: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梁尚昆,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1 年加入公司担任战略规划工作,2012 年 11 月起从事证券事务代表相关工作,
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梁尚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