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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力达: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购参股子公司股权的核查意见2014-08-1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参股子公司股权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江
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力达”)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对飞力达拟收购参股子公司股权
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收购概述

    2014年8月10日,飞力达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
购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和《关于整体打包收购子公司所持部分子公司股权的
议案》,为加强对子公司的控制和经营管理,整合淮安地区业务资源,同意公司
收购淮安华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华东物流”)100%股权。公
司董事长沈黎明、副董事长吴有毅、董事姚勤因在淮安华东物流分别担任董事长、
董事总经理和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之前,已将该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提交公司
独立董事审阅并得到认可。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增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在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沈黎明、吴有毅、姚勤回避
表决,该议案获其余六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昆山飞力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0日
    地址:江苏省昆山出口加工区
    法定代表人:吴有毅
    注册资本:122.83万美元
    经营范围: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
揽运、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
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快速业务(国际间快递业务及信件
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除外);监管运输,保税商品简单加工,转口贸易;
保税企业间贸易及进出口贸易;物流信息咨询(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生产经
营)。
    昆山飞力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力仓储”)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
司,公司通过昆山综合保税区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持有其75%股权。
    2、淮安经济开发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日
    地址:淮安经济开发区海口路111号
    法人代表:卢飞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仓储建设项目筹建;预包装食品批发与零售。一
般经营项目:土地整理开发、上市服务;市政道路管网建设;市政园林绿化建设;
厂房建设;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普通货运代理服务;建筑材料、
装潢材料、木材、钢材、轻重有色金属(贵金属除外)销售。
    3、天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9月6日
    地址:昆山玉山镇城北柏庐北路500号
    法人代表:张巍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屋建筑,古典园林建筑,
建筑装修装饰,水电安装,桩基工程施工,钢屋架施工、安装,金属门窗制作、
安装,塔式起重机拆装,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机电设备安装,市政工程施工,

                                   2
公路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4、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0年11月20日
    地址:连云港中山路99号
    法人代表:俞向阳
    注册资本:4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国际国内集装箱及散杂货装卸、仓储、中转、驳
运、旅客运输、理货、船舶代理、内外贸货运代理;物资供应、港口铁路运输、
供水、供电、港口通信及工程;船舶供应、港口生活服务;港口信息产业、保税
业;房地产开发等。一般经营项目: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建筑工程与安装、给
排水工程施工;电气工程、铁路工程施工、维修、安装;电信工程、电子工程、
通信用户管线建设;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租赁业;物业管理;市政府授权范
围内的国有资本的经营与管理等。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淮安华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06年6月16日
    注册地址:淮安经济开发区海口路111号
    注册号:320891000000116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沈黎明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仓储建设项目筹建;国际、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代理;货物起重、装卸及相关配套服务;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淮安华东物流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6月30日          201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2,017.61                2,060.35
      负债总额                           1,420.16                1,341.56
        净资产                             597.45                  718.79
                                     3
             项目               2014年1-6月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7.19                       560.70
         营业利润                         -121.34                      -409.22
           净利润                         -121.34                      -411.42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股本结构变化
    收购前股本结构详见下表,收购完成后淮安华东物流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昆山飞力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580.00            29.00%
   2      淮安经济开发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560.00            28.00%
   3      天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60.00            23.00%
   4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400.00            20.00%
                    合计                         2,000.00           100.00%

       四、交易定价情况

    淮安经济开发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天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连云港港口集
团有限公司三者所持71%股权的转让价格以经当地国资部门备案后的评估报告
为准进行确定(淮安华东物流初步评估总价格不超过2500万元)。飞力仓储将包
含淮安华东物流29%股权在内的7家子公司股权按实际出资额整体打包转让给公
司,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后生效。

       五、收购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淮安华东物流100%股权,淮安华东物流将成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增强公司对其控制和经营管理,
有助于公司对淮安地区进行业务和资源的整合,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本次交易完
成后,淮安华东物流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对公司治理及
依法合规经营会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使用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
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直接与淮安华东物流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万

                                     4
元(不含收购飞仓所持淮安华东物流29%股权交易和本次收购剩余71%股权交
易),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董中浪先生、曾庆生先生、罗贵华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收购淮安华东物流股权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加强对淮安华
东物流的控制和经营管理,并减少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
来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和决议内容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同意公司收购淮安华东物流剩余股权。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认为:飞力达本次收购行为有利于公司对淮安地区进行业务和资源
的整合,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淮安华东物流将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会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
易使用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该次交易公平、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股
东的利益。
    上述收购事项已经飞力达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飞力达本次收购参股子公司行为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飞力达本次收购行为无异议。




                                  5
   (此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收购参股子公司股权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汤迎旭                  曾   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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