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1-20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15-003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2015年01月19日下午14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2015年01月13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独立董事董中浪因公务外出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
监事冯国凯、刘士杰、孙学海及高级管理人员李镭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黎明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为借助专业投资管理团队的投资运作经验,提升公司产业整合、资本运作的
水平和能力,并同时为公司在供应链领域提供新项目和新机会,公司拟以自有资
金人民币3000万元参与投资设立苏州钟鼎创业三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占基
金计划募集规模(人民币10亿元)的3%,公司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以自有
资金参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