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陈剑)2015-04-09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任期届满,本人于 2014 年 5 月董事会换届离任,作为江苏飞力达国际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自任职以
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
定和要求,在 2014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14 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 1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本着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
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同
意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
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时间 董事会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
第二届董事会 4.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2014.4.14 第二十三次会 5.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议 6.续聘 2014 年度审计机构
7.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8.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
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已授予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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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10.控股子公司向参股子公司增资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4 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
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
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
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
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与委员会其他委员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事宜进行了认真讨论,根据相关股东推荐和广泛征求各股东的意见,
同意提名沈黎明先生、吴有毅先生、姚勤先生、徐卫球先生、钱康珉先生、方晓
青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董中浪先生、曾庆生先生、罗贵华
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时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核了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
作的报告》,重点关注审查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对外投资及担保情况。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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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
1、任职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任职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任职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4 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
陈 剑
二〇一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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