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5-04-28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飞力达
股票代码:30024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昆山市创业控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昆山开发区前进中路 368 号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5 年 4 月 2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飞力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飞力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8
附表一 ----------------------------------------------------------------------------------- 10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殊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创业 指 昆山市创业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
上市公司、飞力达 指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昆山市创业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昆山开发区前进中路 368 号
法定代表人:徐卫球
注册资本:158,651.141132 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码:320583000008825
类型:有限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对授权范
围内的国有(集体)资产投资、经营、管理。
经营期限:2001 年 11 月 12 日至长期
税务登记号码:320583733330883
主要股东:创业控股的股东为昆山市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 在飞力达任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地 区居留权 职情况
徐卫球 男 董事长 中国 江苏昆山 否 董事
蒋春明 男 董事兼总经理 中国 江苏昆山 否
黄毅恒 男 董事 中国 江苏昆山 否
李青 男 董事 中国 江苏昆山 否
沈军 男 董事 中国 江苏昆山 否
唐烨 男 董事 中国 江苏昆山 否
金剑 男 董事 中国 江苏昆山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或者涉及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徐卫球同时兼
任飞力达董事,最近 3 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个人详情请参见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第七节
相关内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无。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经营资金周转的需要。
二、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转让
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方式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2015 年 4 月 24 日至 2015 年 4 月 27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创业控股通过深交
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飞力达股份 812 万股,累计减持比例达到 4.9978%。本
次权益变动前,创业控股持有飞力达股份数量为 2445 万股,占飞力达总股本的
15.05%。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创业控股持有飞力达股份数量为 1633 万股,占
飞力达总股本的 10.05%。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飞力达股份不存在质押、冻
结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 2015/4/24 27.17 500 3.0775
创业控股 大宗交易 2015/4/27 28.62 312 1.9203
合 计 — — 812 4.9978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450 15.05 1633 10.05
创业控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50 15.05 1633 10.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
六个月内没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要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
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飞力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12-55278563
联系人:李镭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昆山市创业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徐 卫 球
2015 年 4 月 27 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 江苏昆山经济开发区玫瑰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股份有限公司 路 999 号
股票简称 飞力达 股票代码 300240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昆山市创业控股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昆山开发区前进中路
名称 公司 注册地 368 号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 2445 万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 15.05%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数量:812 万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比例:4.9978%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 不适用 ■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昆山市创业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徐 卫 球
2015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