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2015-06-01
证券代码:300240 股票简称:飞力达 编号:2015-033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
2015 年 5 月 4 日申请股票停牌并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5-029),并分别于 5 月 11 日,5 月 18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2015-031)。因公司筹划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经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飞力达,证券代码:300240)自
2015 年 5 月 25 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并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5-032)。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正在
对涉及重组事项的相关资产进行调查工作,重组各方也正在加紧商讨、完善和细
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为做到本次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
完整,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同时为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向深交所
申请延长股票停牌时间,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6 月 3 日开市后继续停牌,并预
计最迟不晚于 2015 年 7 月 3 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恢
复交易。逾期未能披露重组相关内容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再次
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
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7 月 3 日恢复交易。如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仍未能在延
期复牌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
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
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停牌期间,有关各方将
继续全力推进本次并购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周发
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