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2015-06-03
证券代码:300240 股票简称:飞力达 编号:2015-034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6 月 3 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
2015 年 5 月 4 日申请股票停牌并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5-029),并分别于 5 月 11 日,5 月 18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2015-031)。因公司筹划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经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飞力达,证券代码:300240)自
2015 年 5 月 25 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并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5-032)。2015 年 6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3)。
现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和产业链,提升公司
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公司筹划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以非公开发
行股票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某芯片测试服务及测试设备制造公司 100%股权。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准备工作,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等中
介机构,组织有关人员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与本次重组有关各方进行了
多次的沟通、协商和论证。
在重大资产重组开展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在停牌期间每隔五个交易日发布
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组存在
不确定性的风险,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收购事项进行了较充分的商讨,但目前对标的
公司未来的发展布局、投资规模、风险控制等方面仍存有较大分歧,标的公司拟
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推动新项目的发展。鉴于此,本次收购事项的基础条件发生
变化,经标的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的筹划。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影响
本次筹划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未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相关承诺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5-033),拟向深交所申请延长股票停牌时间,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6 月 3 日开市后继续停牌,并预计最迟不晚于 2015 年 7 月 3 日前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恢复交易。现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生变化
(详见本公告“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公司决定终止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筹划,公司股票将不再延期复牌,并将于 2015 年 6 月 3 日
开市起复牌。
鉴于公司自 2015 年 5 月 4 日开市起停牌至 6 月 3 日复牌未超过 30 个自然日,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在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之日
(2015 年 6 月 3 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6 月 3 日开市起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影响
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