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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力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5-05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16-019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2016年5月5日下午13:0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2016年4月29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
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冯国凯、刘士杰、孙学海及董事会秘书
李镭、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黎明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西南供应链基地项目的议案》。

    使用自有资金19,966.97万元投资西南供应链基地项目,有利于公司整合资
源,优化运营模式,拓展西南区域的业务,提升公司在该地区的竞争能力,与华
东、华南地区带来协同效应明显,同时也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本次投资项目
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西南供应链基地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16年5月25日下午14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