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6-11-02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编号:2016-055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立达投资”)、昆山亚通汽车维修
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汽修”)和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飞达投资”)的通知:吉立达投资于2016年10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股份19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198%;亚通汽修分别于2016年10月28日、
2016年10月3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200万股、10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0.5471%、0.2845%;飞达投资分别于2016年10月28日、2016年10月31日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200万股、10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471%、
0.2845%;截至本公告日,吉立达投资、亚通汽修和飞达投资三者累计减持公司
4.9955%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增)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增)持期间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元)
大宗交易 2015/3/4 14.57 100 0.6155
吉立达投资 大宗交易 2015/4/23 24.99 200 1.2310
分红转股 2015/6/12 - -1075 0
竞价交易 2015/9/15 10.00 -64.5750 -0.265
分红转股 2016/6/3 - -1644.7875 0
大宗交易 2016/10/28 12.51 190 0.5198
合 计 — — -2294.3625 2.1013
大宗交易 2015/3/5 14.57 100 0.6155
分红转股 2015/6/12 - -1250 0
分红转股 2016/6/3 - -1875 0
亚通汽修
大宗交易 2016/10/28 13.10 200 0.5471
大宗交易 2016/10/31 13.25 104 0.2845
合 计 — — -2721 1.4471
大宗交易 2015/3/5 14.57 100 0.6155
分红转股 2015/6/12 - -1250 0
分红转股 2016/6/3 - -1875 0
飞达投资
大宗交易 2016/10/28 13.10 200 0.5471
大宗交易 2016/10/31 13.25 104 0.2845
合 计 — — -2721 1.4471
总计 -7736.3625 4.9955
注: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情况: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62,47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247,10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以162,47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81,235,500股,转增后公司总
股本将增加至243,706,500股。该方案经公司董事会三届五次会议及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告编号:2015-014,2015-028),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5年6月12日实施完毕。
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情况: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43,706,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21,853,2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65,559,750股。。该方案经公司董
事会三届九次会议及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16-007,2016-023),该权益分派方
案已经于2016年6月3日实施完毕。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比例(%) 例(%)
吉立达投资 合计持有股份 2450 15.08 4744.3625 12.978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50 15.08 4744.3625 12.978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亚通汽修 合计持有股份 2600 16.00 5321 14.555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00 16.00 5321 14.555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飞达投资 合计持有股份 2600 16.00 5321 14.555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00 16.00 5321 14.555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
定,其间任意30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8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的股东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吉立达投资、亚通汽修、飞达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减持后,
吉立达投资持有本公司12.9783%的股份,亚通汽修持有本公司14.5557%的股份,
飞达投资持有本公司14.5557%的股份,三者合计持有飞力达42.0897%的股份,
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5、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飞力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2、飞力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