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1-09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17-004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1 月 8 日上午 10:00 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形式向所有董
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黎
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黎明先生主持,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飞力达物流(深圳)有限公司
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申请 2000 万元的授信融资额度,并
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 24 个月;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
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担保授信融资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等。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常州融达现代物流有限公司部分少数股东股权
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股权收购的方式取得常
州融达现代物流有限公司44%的股权,交易对价为6686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
资金。本次交易之前,公司已持有融达物流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
持有融达物流95%股权。
本次收购不属于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本次收购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17年1月24日下午14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