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29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19-054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下午 16:00 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形式向所有
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
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黎明先生主持,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并对上述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同意通过《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境外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因公司战略合作客户的海外发展需求及拓展东南亚市场的业务需要,同意公
司由全资孙公司香港鸿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出资主体,与Pt. Sun tah
batam(顺达巴淡)及自然人沈晓辉先生共同出资100万美元在印尼设立飞力达国
际供应链管理(巴淡)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其中香港鸿智拟
出资51万美元,持有51%股权,其他两位股东合计出资49万美元,合计持有项目
公司49%股权。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在境外
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