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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力达: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2019-11-15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编号:2019-060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4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
公司的议案》,为更好的适应中国制造业利用中国内地纵深地域发展的趋势,大
力挖掘与发展长江内河航运综合实力,以及更好的参与到国家“一带一路”战略
规划的实践。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上海飞力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飞力达”)作为出资主体,与自然人刘勇先生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

飞力达奥远(长江)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筹)(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最
终以工商核准为准),其中上海飞力达拟出资510万元,持有51%股权,刘勇先生
出资490万元,合计持有项目公司49%股权。

    2、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

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   投资主体情况

    (一)、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飞力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二路11号74号楼B部位

    4、法定代表人:耿昊

    5、经营范围: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区内仓储业务(除危险品),商务咨询
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

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在上海海关关区各口岸或监管业务集中地从事报关业务、
无船承运人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第三方物流,船舶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二)、其他出资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刘勇

    刘勇先生, 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3年11月

入职上海奥吉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任职销售主管。2005年8月入职江苏奥吉国际
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任职总经理。

    关联关系说明:刘勇与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

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公司概况

    1、公司名称:飞力达奥远(长江)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筹)

    2、公司性质: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4、注册地址:太仓市城厢镇人民南路95号A1101室、A1110室

    5、经营范围: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货物报关代理业务;
报检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投资额及出资比例: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上海飞力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510          货币         51%
               刘勇                   490          货币         49%

    以上信息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注册资本及认缴:

    a、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b、 甲乙方出资形式及金额如下:

   ①.甲方出资510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资金,占合资公司股比51%。


   ②.乙方出资490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资金,占合资公司股比49%。

    c、投资分两期到位,一期甲方出资255万人民币,乙方出资245万人民币,
股东各方一期出资在本协议签定后且公司注册成立后(包括:办好公司银行账号

后)20个工作日内应完成出资。二期出资最晚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到位。

    (2)董事会成员:

    a. 公司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中甲方推荐二
名董事候选人,乙方推荐一名董事候选人。乙方本人担任合资公司董事的,不得
在其他与合资公司存在业务竞争关系的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或应当取得其他公司
的竞业豁免权。

    b. 公司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甲方委派。

    (3)监事会成员:

    公司设监事两名,由甲、乙方各委派1名。

    (4) 经营管理机构:

    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

经理1人,由乙方提名,由甲方委派1名副总经理;由甲方委派财务负责人1名。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均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3年。
       (5)争议事项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有关法律解决,双方均可向合约签署地法院提起诉
讼。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公司,是由于随着制造业往内地及沿长江经济带
的内迁,公司需要在国际货代及公共仓储服务领域发展的基础上,向客户提供一
系列的延伸服务。合资公司将借助合资方公共驳船内支线经营领域的经验与资
源,在传统的国际货运代理平台两端延伸出新的平台结构,即公共内支线运输平

台,货代操作平台与公共仓储运输平台,并使之互相促进,从而形成良好的产业
循环。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510万元人民币,属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
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可能存在的风险
    项目公司成立后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一般企业经营风险。

公司将督促子公司尽快完善控股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项目公司的经营策
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同
时,公司将做好市场调研和政策研究,大力引进合适人才并加大培训力度,降低
经营风险。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
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决议
    2、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事监会第十七次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