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进展公告2019-12-03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编号:2019-063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
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
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3,863,62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2.10%)的控股股东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飞达投资”)、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立达投资”)、
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汽修”),拟以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966,792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即自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2月19日),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即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2月19日),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飞达投资、吉立达投资和亚通汽修出具的《控
股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内容如下:飞达投资于2019年11月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2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0.337%,吉立达投资于2019年11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12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37%,亚通汽修于2019年11月2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22万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0.337%,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合计数量已达到公司
总股本的1%,现将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比例(%)
昆山亚通汽车维
大宗交易 2019 年 11 月 29 日 6.10 1,220,000 0.337
修服务有限公司
昆山飞达投资管
大宗交易 2019 年 11 月 29 日 6.10 1,220,000 0.337
理有限公司
昆山吉立达投资
大宗交易 2019 年 11 月 29 日 6.10 1,220,000 0.337
咨询有限公司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占总股 占总股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本比例
(%) (%)
昆山亚通汽车 无限售流通股 53,210,000 14.56 51,990,000 14.22
维修服务有限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公司
昆山飞达投资 无限售流通股 53,210,000 14.56 51,990,000 14.22
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昆山吉立达投 无限售流通股 47,443,625 12.98 46,223,625 12.64
资咨询有限公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司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飞达投资、吉立达投资和亚通汽修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飞达投资、吉立达投资和亚通汽修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
预先披露,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
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