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编号:2020-046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和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会计差错更正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调整的议案》,根据公 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100号)中的要求,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同意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会计差错进行 更正,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事项详情如下: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说明 2020年初,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执行要求,从 2020年度开始执行新收入准 则。公司在审查贸易执行业务后,初步判断对贸易代理业务中公司不承担存货、 应收账款风险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贸易金融类业务因承担了存货及代垫资金风 险采用了总额法确认收入。 此次江苏证监局现场检查后,公司组织相关人员重新深入研究新收入准则, 并咨询专业机构后,对上述业务模式进行审慎的梳理,公司对贸易业务判断不在 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是否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 任;是否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是否有权自主决定所 交易商品的价格。据此公司认为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不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 从而确定从事贸易执行时的身份是代理人,应当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 因此公司在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信息中已就原贸易执行业务统一按 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并披露,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 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现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 度报告中涉及贸易执行业务财务信息进行调整。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 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主要指标具体影响: 1、对2020年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更正前: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一季度 2019 年一季度 一、营业总收入 729,052,790.92 772,876,686.85 其中:营业收入 729,052,790.92 772,876,686.85 二、营业总成本 742,572,407.87 764,676,625.90 其中:营业成本 679,640,139.53 697,443,816.01 更正后: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一季度 2019 年一季度 一、营业总收入 659,068,539.10 772,876,686.85 其中:营业收入 659,068,539.10 772,876,686.85 二、营业总成本 672,588,156.05 764,676,625.90 其中:营业成本 609,655,887.71 697,443,816.01 2、对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影响: 更正前: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一季度 2019 年一季度 增减变化 营业总收入(元) 729,052,790.92 772,876,686.85 -5.67% 更正后: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一季度 2019 年一季度 增减变化 营业总收入(元) 659,068,539.10 772,876,686.85 -14.73% (二)、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主要指标具体影响: 1、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更正前: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半年度 2019 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675,239,489.92 1,559,188,474.63 其中:营业收入 1,675,239,489.92 1,559,188,474.63 二、营业总成本 1,669,610,039.32 1,533,860,708.95 其中:营业成本 1,535,551,789.04 1,401,795,801.48 更正后: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半年度 2019 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591,728,875.07 1,559,188,474.63 其中:营业收入 1,591,728,875.07 1,559,188,474.63 二、营业总成本 1,586,099,424.47 1,533,860,708.95 其中:营业成本 1,452,041,174.19 1,401,795,801.48 2、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影响: 更正前: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半年度 2019 年半年度 增减变化 营业收入(元) 1,675,239,489.92 1,559,188,474.63 7.44% 更正后: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半年度 2019 年半年度 增减变化 营业收入(元) 1,591,728,875.07 1,559,188,474.63 2.09% 3、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主营业务分析的影响: 更正前: 单位:元 项 目 2020 年半年度 2019 年半年度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本报 告期公司加大销售力度,整体业务 营业收入 1,675,239,489.92 1,559,188,474.63 7.44% 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主营业务成本增加的原因主要系 本报告期业务量上升,相应成本较 营业成本 1,535,551,789.04 1,401,795,801.48 9.54% 上年度有所增加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上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上年同期增 比上年同 年同期增减 减 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基础物流服务 1,145,860,239.99 1,091,013,560.33 4.79% 61.08% 66.17% -2.92% 综合物流服务 392,371,771.38 336,426,005.43 14.26% -22.31% -24.96% 3.02% 技术服务 44,945,254.42 19,004,564.33 57.72% -50.43% -61.90% 12.73% 贸易执行 92,062,224.13 89,107,658.94 3.21% -63.48% -63.93% 1.22% 小计 1,675,239,489.92 1,535,551,789.03 8.34% 7.44% 9.54% -1.76% 分地区 昆山地区 494,269,914.93 347,539,095.34 29.69% -33.11% -36.46% 3.72% 上海地区 565,078,753.49 551,725,069.22 2.36% 90.31% 77.90% 6.81% 苏州地区 99,608,070.83 118,122,903.19 -18.59% 0.47% 0.70% -0.27% 西南地区 143,350,495.02 123,464,321.97 13.87% 29.11% 16.32% 9.47% 其他地区 372,932,255.65 394,700,399.31 -5.84% 19.07% 22.87% -3.28% 小计 1,675,239,489.92 1,535,551,789.03 8.34% 7.44% 9.54% -1.76% 更正后: 单位:元 2020 年半年度 2019 年半年度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本报告期 公司加大销售力度,整体业务较上年 营业收入 1,591,728,875.07 1,559,188,474.63 2.09% 度有所增加 主营业务成本增加的原因主要系本报 告期业务量上升,相应成本较上年度 营业成本 1,452,041,174.19 1,401,795,801.48 3.58% 有所增加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比上年同 比上年同 同期增 期增减 期增减 减 分产品或服务 基础物流服务 1,145,860,239.99 1,091,013,560.33 4.79% 61.08% 66.17% -2.92% 综合物流服务 392,371,771.38 336,426,005.43 14.26% -22.31% -24.96% 3.02% 技术服务 44,945,254.42 19,004,564.33 57.72% -50.43% -61.90% 12.73% 贸易执行 8,551,609.28 5,597,044.10 34.55% -96.61% -97.73% 32.56% 小计 1,591,728,875.07 1,452,041,174.19 8.78% 2.09% 3.58% -1.31% 分地区 昆山地区 486,046,410.34 339,315,590.76 30.19% -34.22% -37.97% 4.22% 上海地区 564,767,955.14 551,414,270.87 2.36% 90.21% 77.80% 6.81% 苏州地区 99,608,070.83 118,122,903.19 -18.59% 0.47% 0.70% -0.27% 西南地区 95,377,531.94 75,491,358.89 20.85% -14.10% -28.88% 16.45% 其他地区 345,928,906.82 367,697,050.48 -6.29% 10.45% 14.47% -3.73% 小计 1,591,728,875.07 1,452,041,174.19 8.78% 2.09% 3.58% -1.31% 4、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的影响: 更正前: 单位:元 2020 年半年度 2019 年半年度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674,762,729.67 1,535,551,789.04 1,556,646,803.35 1,401,795,801.48 其他业务 476,760.25 2,541,671.28 合计 1,675,239,489.92 1,535,551,789.04 1,559,188,474.63 1,401,795,801.48 单位:元 合同分类 分部 1 分部 2 合计 商品类型 1,675,239,489.92 1,675,239,489.92 其中: 基础物流服务 1,145,860,239.99 1,145,860,239.99 技术服务 44,945,254.42 44,945,254.42 贸易执行 92,062,224.13 92,062,224.13 综合物流服务 392,371,771.38 392,371,771.38 其中: 昆山地区 494,269,914.93 494,269,914.93 上海地区 565,078,753.49 565,078,753.49 苏州大市地区 99,608,070.83 99,608,070.83 西南地区 143,350,495.02 143,350,495.02 其他地区 372,932,255.65 372,932,255.65 更正后: 单位:元 2020 年半年度 2019 年半年度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591,252,114.82 1,452,041,174.19 1,556,646,803.35 1,401,795,801.48 其他业务 476,760.25 2,541,671.28 合计 1,591,728,875.07 1,452,041,174.19 1,559,188,474.63 1,401,795,801.48 单位:元 合同分类 分部 1 分部 2 合计 商品类型 1,591,728,875.07 1,591,728,875.07 其中: 基础物流服务 1,145,860,239.99 1,145,860,239.99 技术服务 44,945,254.42 44,945,254.42 贸易执行 8,551,609.28 8,551,609.28 综合物流服务 392,371,771.38 392,371,771.38 其中: 昆山地区 486,046,410.34 486,046,410.34 上海地区 564,767,955.14 564,767,955.14 苏州大市地区 99,608,070.83 99,608,070.83 西南地区 95,377,531.94 95,377,531.94 其他地区 345,928,906.82 345,928,906.82 根据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对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 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对相关定期报告进行了更新。除上述更正内容外, 相关定期报告中其他报表项目不变。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 映,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 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对本 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 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 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 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 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 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 项。 五、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