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300240 股票简称:飞力达 编号:2021-018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2021 年因日常经营的需要,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将与昆山华东国际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物流”)产生部分关联
交易。根据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状况,2021 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交易总计不
超过 1,000.00 万元。
2、董事会表决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本议案以 5 票同意获得通过。公司董事长
姚勤、副董事长吴有毅、董事沈黎明和钱康珉因在关联公司担任董事、监事职务,
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3、股东大会表决
本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类别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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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3 月计划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与华东物流之间发生的接受运输劳
务、货运代理劳务、接受通关点、站场服务、承租资产、提供货运代理劳务等,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金额或预
内容 原则 已发生金额 金额
计金额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 通关点、场
华东物流 市场价 202.10 202.10 1,242.31
劳务 站服务
受关联人租赁房屋
房屋建筑物
及配套服务(水电 华东物流 市场价 558.63 - 291.86
租赁
费、食堂餐费)
小计 760.73 202.10 1,534.17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与
关联交易类 关联 关联交 实际发生 预计 披露日期
占同类业务 预计金额差异
别 人 易内容 金额 金额 及索引
比例(%) (%)
接受关联人提 华东 通关点、 0.37%
1,242.31
供的劳务 物流 场站服务
受关联人租赁 公告编号:
3,000 48.86%
房屋及配套服 华东 房屋建筑 2020-006
291.86
务(水电费、食 物流 物租赁 2.32%
堂餐费)
小计 1,534.17 3,00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公司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均在 2020 年日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常关联交易所披露的计划范围内。
(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无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明(如适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昆山华东国际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62841858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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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住所:昆山开发区玫瑰路 999 号
法定代表人:缪伟刚
注册资本:11968.120002 万元整
经营期限:1997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7 年 11 月 25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
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保
险、相关的运输咨询服务;仓储服务;国内货运代理;货物的搬运装卸服务;自有
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东物流的总资产为 209,279,445.56 元,净资产为
189,574,461.95 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7,639,553.10 元,净利润
1,216,681.93 元。
3、关联方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昆山综合保税区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75%股权,昆山综合保税区物流中
心有限公司持有华东物流 50%股权,通过股权关系,公司可以对华东物流实施重大
影响,公司董事沈黎明担任华东物流副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吴有毅担任华东物流
董事,公司董事长、联席总裁姚勤担任华东物流董事,公司董事钱康珉担任华东物
流监事,构成关联关系。
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
出售合营企业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昆山综合保税区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转让其合营企业昆山华东国际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50%股权。自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
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华东物流股权,与华东物流不再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提供和接受劳务服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
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交易价格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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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接受关联方房屋租赁及配套水
电费、食堂餐费等服务,公司租赁华东物流的房产作为主要办公场所,租金按照 50
元/月/平方米价格、水电费及食堂餐费按照市场价格与华东物流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华东物流投资经营管理的“沪苏直通式口岸玉山监管站”是国家海关总署
1997 年批准建成的全国第五个陆路直通式转关运输监管站试点,是昆山地区进出口
物流转关运输的唯一通关点。华东物流作为通关点的运营主体,是陆路口岸通关公
共平台,承担海关监管、海关出口监管仓库、电子口岸等服务职能,主要为进出口
货物通关分流提供报关、报检、仓储、堆存、集装箱运输、拆拼箱、国际空海运订
舱、货代等综合性服务的海关监管功能。公司作为现代物流服务提供商,日常有大
量货物在昆山陆路口岸完成转关,与华东物流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接受其
提供的通关点、场站服务;同时,公司租赁华东物流的房产作为主要办公场所及以
经营租赁的方式向华东物流租赁其投资建设的“昆山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四
座仓库、集装箱堆场、卡口及全套附属设施,以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
2、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华东物流之间的交易包括发生的接受运输劳务、货运代理劳务、接受通
关点、站场服务、承租资产、提供货运代理劳务等,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基于正常的
业务往来,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与其他客户、供应商报价一致,定价公允,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损害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为关联交
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赵子夜生先生、赵先德先生、廖卫平先生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
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为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
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的关联交易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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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持续性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
的持续性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
为。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为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
依赖。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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