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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力达: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1-027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下午16:00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6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唐烨先生,独立董事赵先德先生、廖
卫平先生、赵子夜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姚勤先生主
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子夜先生、廖卫平先生、赵先德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
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370,850.96万元,比去年
同期上升14.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4.62万元,比去年同期下
降126.37%;每股收益-0.0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0.11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46,209.35元,因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
为负值,故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为171,131,812.52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99,252,085.57元。
   考虑到公司2020年的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入下一年度,留存资金用于满足公司
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因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为提高公司长
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
远利益,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公司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连续三
年母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2021年
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合并报表范围
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2021年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自2020年度股
东大会审批通过后一年内有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签署担保合
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提交2020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2021年因日常经营的需要,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将与昆山华东
国际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产生部分关联交易。根据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状况,
2021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交易总计不超过1,000.00万元。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长姚勤、副董事长吴有毅、董事沈黎明和钱康珉因在关联公司担任
董事、监事职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并同意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
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2020年度)》,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
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投项目相关账户的截止2021年3月31日节余资金
4,564.7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吴证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2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是为了满足其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主营业务发展,降低财务融资
成本,利息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自身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其
经营情况总体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上述财
务资助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
意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贷款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万元)
                                               条件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信用            4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信用            22,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信用            12,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信用            15,0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信用            2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信用            12,00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信用              5,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信用              7,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信用            2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信用            20,000.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市支行         信用              5,000.0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信用              5,000.00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              5,000.00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信用              5,00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信用              2,000.00
合计                                                          195,000.00

    上述授信期限均为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勤
先生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
    飞力达物流(深圳)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拓展公司业务,满足
资金需求,结合飞力达物流(深圳)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对飞力达物流(深圳)
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自银行授信批准之日起一年。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
权代理人在本次担保授信融资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拟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期限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一年内有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并同意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
险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一年内有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
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更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
意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于2021年5月14日下午14时在昆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玫瑰路999号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