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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力达: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04-20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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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 江苏.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总机:86 (510)68798988                    Tel: 86 (510)68798988
           传真:86 (510)68567788                    Fax: 86 (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苏公W[2021]E1175号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飞力达)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1年4月16日出具了苏公
W[2021]A503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核查了后附的飞力
达管理层编制的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飞力达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飞力达2020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
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飞力达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情况表应当
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飞力达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规定编制扣除
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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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飞力达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
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核查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
础。

       五、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飞力达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规定,如实反
映了飞力达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无锡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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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满足
监管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备注

营业收入                         3,708,509,558.46    3,237,160,394.33

减: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3,512,030.89        5,412,131.50   与主营业务无关

                                                                        原材料、废料、废旧
其中:材料及下脚料销售收入            573,628.16         1,056,905.92
                                                                        物资处置

        租赁收入                     2,495,192.09        3,974,252.81   设备及房租出租

        水电费收入                    443,210.64          380,972.77

与主营业务收入无关的业务收入小
                                     3,512,030.89        5,412,131.50   与主营业务无关
计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3,704,997,527.57    3,231,748,262.83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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