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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力达: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暨减持进展公告2022-01-12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编号:2022-001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暨减持进展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勤、沈黎明及吴有毅(三名自然人为一致行动人),以及
持股5%以上的控股股东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披
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146,603,625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39.84%)的控股股东昆山飞
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达投资”)、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吉立达投资”)、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汽修”),
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839.67万股(即合计不达到或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上
述减持行为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飞达投资、吉立达投资和亚通汽修出具的《控
股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内容如下:吉立达投资于2021年12月3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80万股,占本公司2021
年12月31日总股本的0.4891%,飞达投资于2022年1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80万股,占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的
0.4891%,亚通汽修于2022年1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360万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782%,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飞
达投资、吉立达投资和亚通汽修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20万股,
合计减持股份数量已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具体情况
                                                                         减持均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价(元/
                                                                                     (万股)          比例(%)
                                                                           股)
 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2021 年 12 月 31 日         6.8            180          0.4891
 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2022 年 1 月 6 日          6.8            180          0.4891
 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大宗交易       2022 年 1 月 11 日        6.65            360          0.9782
                合计                                                                          720          1.9564

        二、 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昆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昆山开发区同丰路 42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昆山开发区玫瑰路 999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昆山市长江南路 1189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11 日

      股票简称                  飞力达                   股票代码                             300240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720                                   1.9564

                合   计                                 720                                   1.9564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
                                         赠与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不适用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4,502.3625      12.23           4,322.3625      11.74
昆山吉立达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502.3625      12.23           4,322.3625      11.74
 咨询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5,079         13.80             4,899         13.31
昆山飞达投资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079         13.80             4,899         13.31
  理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5,079         13.80             4,719         12.82
昆山亚通汽车维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079         13.80             4,719         12.82
修服务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股权变动系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6,603,625 股(占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       本公司当时总股本 39.84%)的控股股东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昆
       诺、意向、计划              山吉立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拟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839.67 万股(即合计不达到或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2%。上述减持行为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
                                        减持情况与已披露减持计划一致,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    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
               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股东出具的《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1、飞达投资、吉立达投资和亚通汽修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飞达投资、吉立达投资和亚通汽修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
预先披露,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
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