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2-04-19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编号:2022-020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
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公司在严格控制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的前提下与客户开展业务合作。随着公司
近几年业务结构的调整及贸易环境的变化,公司布局的国内港口业务持续增加。
2021 年度,公司海运业务收入增长较快,全年收入 43 亿,占全年总收入 61.96%,
较 2020 年度增长 168%,公司的客户类别、收入来源发生了显著变化。
按照 2019 年起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
规定,企业应当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各类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
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以下简称“应收款项”等计提损失准
备。公司依据积累的历史经验数据,综合分析了最近三年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的账龄结构,和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回收情况及历史信用损失率情况,并结
合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结算模式和管理实践,参考同行业应收账款、其
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标准,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的坏账准备计提
比例进行了重新评估。经评估,公司目前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
标准已不适用于当前的业务。
为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加可靠、相关
及可比的会计信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拟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
特征组合及预期信用损失率等部分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对于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
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
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进行单项减值测试,根据其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公司将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
信息,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项目 组合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组合 1 应收利息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
组合 2 应收股利 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
其他应收款项 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组合 3 应收其他款项 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已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
公司之间的其他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合并范围的公
组合 4 司之间的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
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
组合 1 银行承兑汇票
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银行承兑票据由于期限较短、违约风险较低,
应收票据 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因
此本公司将银行承兑票据视为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
组合 2 商业承兑汇票
工具,不计提坏账准备。商业承兑票据的账龄通过其所
对应的应收账款发生的时间确认。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
组合 1 应收客户款项
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
应收合并范围的公 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已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
组合 2 司之间的款项 之间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率(%)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 1 年,以下同) 5% 5%
1-2 年 20% 20%
2-3 年 50% 50%
3 年以上 100% 100%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对账龄组合的确定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未发生变更。
公司对账龄为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会计估计
做出变更,将账龄为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会计估
计从 5%变更为 3 个月以内 0.29%、3 至 6 个月 1.91%、6 至 12 个月 3.46%,1-2
年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会计估计从 20%变更为 10.02%,2-3 年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会
计估计从 50%变更为 75.58%。公司根据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新了应收账款—账龄
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应收款项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账龄 计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3 个月以内 5% 0.29%
3-6 个月 5% 1.91%
6-12 个月 5% 3.46%
1-2 年 20% 10.02%
2-3 年 50% 75.58%
3 年以上 100% 100.00%
(四)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
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对公司已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2.基于分析会计估计变更日前,假设运用新的会计估计对公司的影响,根
据公司财务部门模拟测算,假设公司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运用在过往一个年度
(2021 年度)财务报告中,将会增加 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782,694.46 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1.27%,增加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3,782,694.46 元,占当期期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的 1.77%。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使公司 2021 年度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 2022 年度及未来净利润,净资产的实际影响
取决于 2022 年及未来公司年末应收款项的余额和客户信用等级的分布状况,最
终数据以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会计信息为准。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
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
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确保了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确保了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和客观性,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