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8-096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丰光电”)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9:00 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第十工业区 1 栋六楼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
事吴强先生、胡建华先生,独立董事罗桃女士参加现场会议,董事龚伟斌先生、刘智先
生、张会生先生、杨燕风先生,独立董事叶剑生先生、刘召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龚伟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简小花女士、沈倩倩女士、丁中渠
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庄继里先生、裴小明先生、葛志建先生、彭小玲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 1-9 月份的经营情况,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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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激励对象方山、李艳波、乔文树、肖春华因个
人原因离职,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上述 4 人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在回
购后予以注销;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的文件。
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 弃权 0 票; 反对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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