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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丰光电: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8-102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401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
公司提交的《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
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及中介机构就有关
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
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组织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
将反馈意见的回复及时披露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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