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8-11-23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8-104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或“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11 点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
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简小花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
件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等造成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有
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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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8-104
监事会
2018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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