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决议公告2020-05-21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8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通知于2020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5月21日下
午15: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龚伟斌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0年5月21日为授予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
10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胡建华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此议案的表决,由其他8名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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