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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丰光电: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丰光电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9-0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瑞丰光电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竹青                        联系电话:0755-22621452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铮                          联系电话:0755-2262145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是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5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事前审议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事前审议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事前审议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拟下半年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 年 8 月 20 日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范及注意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事项》、《董监高买卖股份相关规定》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釆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釆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2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无                 不适用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平安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周
                                                    成材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
                                                    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平安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证券授权王铮女士接替担任公司
                                                    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
                                                    行保荐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不适用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竹青                     王铮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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