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684,393,013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瑞丰光电 股票代码 30024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雅芳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 办公地址 区第十工业区 1 栋六楼 传真 0755-29060037 电话 0755-29060266 电子信箱 investor@refond.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LED被称为第四代光源,是一种能将电能转化为光能的半导体器件,其节能、环保、安全、寿命长、低功耗等特性受 到青睐,主要应用于照明、显示、背光源、装饰、汽车照明等领域,LED产业链分为衬底、外延片、芯片制造、封装与应用 五大环节,瑞丰光电目前处于LED封装和应用环节。 公司于2002年底建立SMD LED生产线,是国内最早从事SMD LED封装的企业之一,是国内SMD LED封装领域的先行 者及LED封装领域的技术领先者。公司积极进行技术和产品创新,2016年公司CTO裴小明先生凭借《多界面--光热耦合白光 LED封装优化技术》、《大功率LED封装在用的关键技术研究》分别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教育部技术发明奖一等奖, 2018年12月公司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东省LED电视背光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9年公司荣获“深圳创新企业70” 强称号。公司继续通过扩产、对外投资合作和新产品开发等战略措施提升公司行业市场地位、优化产品结构,各项财务指标 进一步优化,公司行业竞争力正在继续稳步提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9 年末 总资产 3,416,598,434.47 2,236,078,564.67 52.79% 2,127,460,893.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37,716,546.74 1,246,144,852.01 71.55% 1,191,539,847.95 2021 年 2020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9 年 营业收入 1,472,237,260.89 1,232,910,531.10 19.41% 1,371,864,162.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7,160,437.98 48,152,123.32 101.78% -126,122,936.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9,701,987.01 4,422,372.19 -545.51% -139,278,873.4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380,244.62 29,004,673.48 304.69% 186,280,573.7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32 0.0900 70.22% -0.23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22 0.0891 70.82% -0.2367 1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34% 4.56% 0.78% -10.05%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08,060,313.87 410,416,130.28 379,463,454.66 374,297,362.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682,948.50 20,301,992.79 15,617,521.27 46,557,975.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790,348.60 10,608,868.14 -849,327.73 -32,251,876.0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73,541.32 -45,735,721.15 -50,198,830.82 197,241,255.2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 报告期末表决 持有特别表决 报告期末普通 日前一个月末 49,883 46,334 权恢复的优先 0 权股份的股东 0 股股东总数 普通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总数(如有)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龚伟斌 境内自然人 21.95% 150,195,307 115,050,807 湖北省葛店开 发区建设投资 国有法人 5.62% 38,461,538 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磐益一 其他 1.04% 7,115,384 年定期开放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北京和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和聚鼎宝- 其他 0.91% 6,249,392 福民财富 1 号 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证券股份 国有法人 0.74% 5,056,731 有限公司 上海通怡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通怡启明 1 其他 0.56% 3,846,153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王伟权 境内自然人 0.53% 3,596,153 丁国金 境内自然人 0.44% 3,021,902 叶爱民 境内自然人 0.44% 3,015,636 李蓉 境内自然人 0.41% 2,810,00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动的说明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2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1)2021年5月19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34,458,230股上市。详情请查看公司于 2021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上市公告书》。 (2)2021年11月19日,公司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24,840,92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2414%。详情请查看公司于 2021年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1-083)。 2、股权激励事项 (1)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向6人授予预留部分期权192.5万份。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登记完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2)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3)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2020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名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