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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莱特: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冉茂良)2023-04-19  

                                                                           宝莱特: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冉茂良)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各位股东:
         本人自 2022 年 12 月 26 日换届选举为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
    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
    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2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共召开的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在本人 2022 年度任
    期内,参加了 1 次董事会会议,0 次股东大会。以上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
    托其他独立董事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的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股
    东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讨论各项议
    案,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充分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没
    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在本人 2022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召开日期                   届次               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的独
2022 年 12 月 26 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同意
                                                   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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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召开、
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将依照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协同其他委员,
结合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工作目标完成
情况等关键信息,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具体方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本人将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沟通和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将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 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
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
表决权;积极关注和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进行有效监督;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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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
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
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公司进一步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3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态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
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特长,为公司发展提供更
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司稳健发
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冉茂良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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