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莱特: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薛俊东)2023-04-19
宝莱特: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薛俊东)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2 年工作中,本人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
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共召开的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在本人 2022 年度任
期内,参加了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
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及查验,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
票及弃权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
有效。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在本人 2022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召开日期 届次 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2 月 11 日 同意
议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柯瑞迪提供担保
的独立意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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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
2022 年 4 月 25 日 同意
议 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立意见
5、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独立意见
7、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议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 2、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同意
议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5 月 31 日 同意
议 2、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议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10 月 27 日 同意
议 3、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
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
点和实施主体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12 月 8 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同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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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4、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5、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独立意见
6、关于收购三原富生医疗器械有限公
司 51%股权的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
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
见
8、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的独
2022 年 12 月 26 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同意
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
召开、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照《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了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
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
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
议,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规划进行审核,积极研究符
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布局,为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出谋划策。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受外部环境影响,本人除利用网络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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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的机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外,还通过电话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了公司
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的汇报。除此之外,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
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
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
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
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
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
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
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3.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22 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聘用或者解
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3 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
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薛俊东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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