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莱特: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8
宝莱特: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
约定,我们作为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原则,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风险可控,
且有助于子公司业务发展。武汉柯瑞迪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瑞迪”)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且柯瑞迪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
保。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柯瑞迪提供担保的事项
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薛俊东、杨振新、冉茂良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