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7 证券简称:桑乐金 公告编号:2013-007 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0.12%;其中,实际 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0.12%。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3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1]1066 号文《关于核准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平安证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0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00 元。其中网下配股数量为 408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9.90%。网上定 价发行 1642 万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 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226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于 2011 年 7 月 2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股票简称“桑乐 金”,股票代码“300247”。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1,250,000 股。发行后,公 司总股本为 81,750,000 股。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81,750,000 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为 47,293,750 股,占总股本的 57.8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1 证券代码:300247 证券简称:桑乐金 公告编号:2013-007 作为持股监事周爱梅及其关联方承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3、股东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不适用。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15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0.12%;其中,实际 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0.12%。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 1 人,为自然人股东。持股监事周 爱梅离职申报日期为 2012 年 4 月 10 日,并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现锁定期 将满,其所持有的限售股将上市流通。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份总数 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1 周爱梅 100,000 100,000 100,000 监事(历任)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000 四、股份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2 证券代码:300247 证券简称:桑乐金 公告编号:2013-007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此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 47,393,750 57.97 0.00 100,000 47,293,750 57.85 件股份 04 高管锁定 965,000 1.18 0.00 0.00 965,000 1.18 股 06 首发前机 11,281,250 13.80 0.00 0.00 11,281,250 13.80 构类限售股 05 首发前个 35,147,500 42.99 0.00 100,000 35,047,500 42.87 人类限售股 二、无限售条 34,356,250 42.03 100,000 0.00 34,456,250 42.15 件股份 其中未托管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数 总股数 81,750,000 100.00 100,000 100,000 81,750,000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 的股东未违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 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 通知》等有关规定;桑乐金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 构同意桑乐金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04 月 11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