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乐金: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2014-02-14
证券代码:300247 证券简称:桑乐金 公告编号:2014-006
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 年 02 月 13 日,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金道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 201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了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将相关内容公告
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1、鉴于公司目前资本公积金较高且股本规模相对较小,同时考虑到广大投
资者的合理诉求以及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现提议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股份总数 122,62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4,525,0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
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股本 122,625,000.00 股。转增
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45,250,000.00 股。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道明先生承诺在公司有关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上述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分配预案的理由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1、提案人本次预案中提出“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现金 2 元(含税)及每
10 股转增 10 股”方案的原因,主要是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与全体
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时鉴于目前公司资本公积金较高且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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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相对较小,本次送转可回报股东,增加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同时扩大了公
司总股本、注册资本的规模,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和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符合
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规定。
三、公司董事会对于上述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道明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 201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后,公司董事马绍琴女士、刘峰先生、张俊熹女士、赵
世文先生、汪燕女士、独立董事周逢满先生、张大林先生、汪渊先生对上述分
配预案进行了讨论,参与讨论的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 1/2 以上,并达成
一致意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道明先生提议的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
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并不会造成
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上述 8 名董事书面承诺,在公司董事
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提议,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最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0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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