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乐金:《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4-03-13
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做出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生效,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262.50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525.00 万
元。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262.50 万股,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4,525.00 万股,公
为普通股。 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4,525.00 万股,其
他种类股零股。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 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 2 名,财务负责人 1 名,由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财务负责人 1 名,由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0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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