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乐金: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5-13
证券代码:300247 证券简称:桑乐金 公告编号:2013-026
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 2014 年 04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上
刊登了《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会议时间:2014 年 05 月 13 日(周二)下午 14:0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05 月 13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开
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05 月 12 日-2014 年 05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05 月 13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05 月 12 日 15:00-2014 年 05 月 13 日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合欢路 34 号,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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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乐金”或“公司”)
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金道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 122,625,000 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共 8 人,所持(代表)股份 50,289,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1.01%,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所持(代表)股份 50,280,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1.0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所持(代
表)股份 8,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0,289,05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超募资金利息收入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超募资金利息收入 20,404,115.18 元永久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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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公司流动资金,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
营效益,促进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发展。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0,289,05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宝强、束晓俊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桑乐金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的出具的《关于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决议。
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0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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