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乐金: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2015-03-26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报时间: 2015 年 3 月 26 日
保荐代表人名称:徐圣能、汪岳 保荐机构编号:Z27574000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
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
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 况 内 容
保荐机构名称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主要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联系人 杨兰
联系电话 0755-22624565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 况 内 容
发行人名称 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247
注册资本 (万元) 25,860.9591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 669 号 AJ-9 地块
主要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合欢路 34 号
法定代表人 金道明
实际控制人 金道明、马绍琴
联系人 胡萍
联系电话 0551-65329393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11 年 07 月 18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1 年 07 月 29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情况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对其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进行了认
真审阅、充分沟通并及时反馈意见;保荐代表人未能事前
审阅的均在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进行了事后审阅。
经审阅,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符合证券法律法
规的规定。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情况 公司按照深交所的要求及时预约、编制、报送和披露公司
年度报告。经审阅,公司历次披露的年报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现场检查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内,根据相关规定,对桑乐金进行了现场检
查。
4、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保荐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保荐代
行规章制度(包括防止关联方 表人协助、督导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其
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内控制 有效执行,同时本保荐机构针对以下事项予以督导和重点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关注:上市公司独立性、内控制度和内部审计、关联交易、
制度等)情况 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等。经核查,相关问题已督促
公司进行整改,上述各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
项目 情况
5、督导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执
存储制度情况、查询募集资金 行情况良好,存在的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募集资金的使
专户情况、调查募集资金投资 用基本符合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
项目的实施情况
6、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保荐代表人列席了部分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列
情况 席的会议,公司均就有关议案征询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
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和核查,并
对会议召集程序、表决过程、会议决议记录等进行密切关
注,保证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规
定。
7、对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了上市规则、规范指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相关人 引、董监高股份变动规则、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规则
员的培训情况 等方面的规范运作培训,同时,也根据最新的监管政策向
企业发送学习文件。
8、对公司股价异动及相关媒体 公司上市以来,保荐机构密切关注公司股价异动及媒体报
报道的关注与核查情况 道情况,保荐期内,公司不存在因媒体质疑、信息披露违
规等引致的股价异常波动,公司也不存在媒体重大不实报
道。
9、对公司高管人员以及控股股 保荐期内,公司高管人员以及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没有
东或实际控制人可能损害公司 发生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利益行为的调查情况
10、督导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保荐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保荐机构的
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情况 督促下,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应尽之责任。
11、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保荐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相关
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的关注情况 股份锁定的承诺,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股份的减持,持
股变动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
12、保荐机构发表独立意见情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针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进
况 行了专项核查,并及时出具了核查意见。
项目 情况
13、保荐机构发表公开声明情 无
况
14、保荐机构向交易所报告情 无
况
15、保荐机构配合交易所工作 保荐机构积极配合交易所的工作,督促桑乐金及时向深交
情况(包括回答问询、安排约 所报送定期报告、会议公告及其他重大事项公告等文件,
见、报送文件等) 也按照规定向交易所报送了相关现场检查报告及培训报告
等文件。
五、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事 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11 年 8 月 26 日,因周宇工作变动,桑乐金持续
督导保代由周宇变更为徐圣能,变更后持续督导保
代为徐圣能、胡智慧,继续履行保荐责任;
2012 年 8 月 21 日,因胡智慧工作变动,桑乐金持
续督导保代由胡智慧变更为汪岳,变更后持续督导
保代为徐圣能、汪岳,继续履行保荐责任;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
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 无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证券法律法规的要求,参加保荐机构组织的现
场检查、培训、质询、访谈等工作,及时通知保荐机构相关重要事项并进行有效
沟通,并按照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安排列席相关会议等事宜,持
续督导工作的总体配合情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证券
发行上市的证券服务机构。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华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和持续督导的过程中,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够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出具专业意见、履行相应职责,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工作。
八、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存在未完结的事项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尚未办理销户手续。
公司 2015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募
集资金账户的议案》,董事会在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基础上,授权公司
相关部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2015 年 3 月 19 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
专户的销户手续。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之保荐
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圣能
汪岳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0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