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乐金: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25
证券代码:300247 证券简称:桑乐金 公告编号:2015-038
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桑乐金”)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04 月 18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式向各位
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15 年 04 月 24 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由金道明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表决
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公司编制《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 2015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公司《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的网
站及指定媒体,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实际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杭州银行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人民币 3000 万元、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蜀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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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800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授信期限一年。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经办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以上授
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
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决议。
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0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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