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乐金: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8-03
证券代码:300247 证券简称:桑乐金 公告编号:2015-057
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
知于 2015 年 07 月 27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并于 2015
年 08 月 01 日上午 10:00 时在桑乐金合肥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监事会由张东升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以及《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监事会经讨论审议,通过了公司《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对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
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
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符合《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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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法》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金道明先生作为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将金道明先生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授予其 258 万股限制性股
票,因其为实际控制人,根据《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 1 号》的规定,金道明
先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及获授数量需经桑乐金股东大会表
决通过,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金道明先生及其夫人马绍琴女
士、儿子金浩先生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马绍琴女士作为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将马绍琴女士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授予其 230 万股限制性股
票,因其为实际控制人,根据《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 1 号》的规定,马绍琴
女士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及获授数量需经桑乐金股东大会表
决通过,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马绍琴女士及其丈夫金道明先
生、儿子金浩先生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实际控制人金道明先生、马绍琴女士之子金浩
先生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将金浩先生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授予其 2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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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其为实际控制人金道明先生、马绍琴女士之子,根据《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
忘 1 号》的规定,金浩先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及获授数量
需经桑乐金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金浩先
生及其父亲金道明先生、母亲马绍琴女士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08 月 01 日